第七講 公安政策與策略
政策和策略是黨和國家的生命,是公安工作的靈魂,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本保證。公安策略是公安政策的組成部分。
第一節(jié) 公安政策
一、公安政策的概念
公安政策,是黨和國家意志的體現(xiàn),是黨和國家為實現(xiàn)公安工作任務規(guī)定的指導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則。
我國的公安政策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總結我國公安工作實踐經驗的產物,反映了科學的世界觀。
二、公安政策的作用
?。ㄒ唬?指導作用
公安政策是黨和國家向公安機關及其人員提出從事工作的基本方向、基本要求或基本做法,是黨的主張的原則化形式。黨和國家對公安工作領導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通過政策的指導。黨的公安政策,對公安法規(guī)的制定和實施,發(fā)揮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公安專業(yè)對策的制定與執(zhí)行,也離不開公安政策的指導。
(二) 規(guī)范作用
政策是人民警察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誰違反了公安政策,并造成也損失,應受到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我們的公安隊伍能有統(tǒng)一的認識、統(tǒng)一思想,統(tǒng)一行動,都與有統(tǒng)一的公安政策分不開。黨和國家在公安干部任職條件中,都強調必須能理解和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ㄈ?調整作用
公安政策對調整有關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社會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對人民群眾有調動治安積極性的作用,對違法犯罪分子有遏制、制裁及促使其轉化的作用,對公安機關有強化其職能的作用。它通過政策的落實、兌現(xiàn),影響著人們的心理,對人們的行動發(fā)揮一定的支配作用。
三、樹立正確的政策觀點
?。ㄒ唬?在政策上與黨和國家保持一致的觀點。
1、公安機關是忠實執(zhí)行黨和國家意志的工具,人民警察必須同黨和國家的政策保持一致,這是人民警察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基本內容。
2、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服從黨的政治領導,主要體現(xiàn)在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政策上。
?。ǘ?從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情況出發(fā)的觀點。
任何一項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都必須從實際出發(fā)。公安政策的精神是原則性的指導內容,是行為的指南,貫徹執(zhí)行之前,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從當時、當?shù)氐膶嶋H情況出發(fā),將公安政策原則精神具體化,提出具體的貫徹執(zhí)行辦法。當有些政策的規(guī)定,特別是那些具體的規(guī)定不適合在當時當?shù)刎瀼貓?zhí)行的,應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變通執(zhí)行。
(三) 公安政策與公安法制互相配合的觀點。
公安政策是公安法制的靈魂,許多公安法律條文是公安政策法律化、規(guī)范化的產物,不懂得公安政策就難于掌握公安法規(guī)的精神。公安政策對公安法制有一定的指導作用、保證作用和必要的補充作用;公安法制則以其更突出的規(guī)范性、強制性、穩(wěn)定性保證公安政策的落實。公安政策法律化了,就對全國人民具有了普遍約束力。它們之間有著相輔相成的關系。
第二節(jié) 公安基本政策
一、嚴肅與謹慎相結合的方針
早在1945年,毛澤東同志就提出對暗藏的敵人“必須采取嚴肅態(tài)度,而在處理時,又要采取謹慎態(tài)度”。
這個方針總精神是“不枉不縱”,必須既講嚴肅又講謹慎。
所謂“嚴肅”,就是執(zhí)法必嚴,使應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特別是對于那些嚴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必須予以嚴厲的打擊,不能手軟,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所謂“謹慎”就是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得草率,防止偏差,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監(jiān)督制度,堅持有錯必糾。
嚴肅必須與謹慎相結合。兩者關系就是:嚴肅要以謹慎為保證,謹慎要服從嚴肅的要求。不能離開嚴肅講謹慎,也不能離開謹慎講嚴肅。兩者必須同時兼顧。
這一方針還具體地體現(xiàn)在一些重要的政策原則上:“提高警惕,肅清一切特務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個好人。”“有反必肅,有錯必糾。”“穩(wěn)、準、狠,準是關鍵”。
二、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
這一政策的出發(fā)點是:懲辦少數(shù),改造多數(shù),講究策略,區(qū)別對待。
這一政策的基本精神是: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立功折罪,立大功受獎。
貫徹執(zhí)行這一政策,應注意掌握以下原則:
(一) 要在懲辦的前提下講寬大。
(二) 要爭取多數(shù)從寬。
?。ㄈ?當嚴則嚴,當寬則寬。
(四) 要善于從宏觀上運用這項政策的政治威力。
三、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針
所謂依法從重,就是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在量刑幅度以內從重處刑。
所謂依法從快,就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審理案件的時限以內,迅速審結案件。
四、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嚴禁逼供信的政策
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嚴禁逼供信,廢止肉刑,是我黨在建立公安保衛(wèi)工作以來,一直強調的政策。它的基本要求是:
?。ㄒ唬?要忠實于事實真相,整個訴訟活動都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
?。ǘ?嚴禁逼供信,嚴禁以威脅、利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ㄈ?廢止肉刑及變相肉刑,禁止侮辱人犯的人格尊嚴;廢除一切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把犯人當人看,給予人道的待遇。
?。ㄋ模?凡有違犯者,必須從紀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責任。
這項政策體現(xiàn)了我國公安機關以人民高度負責,對公民的民主權利高度重視的精神。
五、給出路的政策
給出路的政策,它要求對刑事犯罪分子,凡罪不當立即處死者,均給以活路,給以改惡從善的機會,給以重新做人的生活出路。這項政策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
(一) 對應判處死刑,但其罪行尚未達到最嚴重程度非立即執(zhí)行死刑不可的,實行“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的政策
(二) 對判處徒刑的罪犯和決定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實行思想教育與勞動改造相結合的政策。
(三) 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yǎng)的分子給予妥善的安置,對其就業(yè)、入學、居住等問題,按照政策和法律及時解決。
六、處理“鬧事”的原則
“鬧事”屬于治安事件。人依法解決的過程中,要發(fā)揮政策與策略的作用,要正確地進行群眾工作。1990年3月,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了對付“鬧事”的政策原則:“處理鬧事要堅持‘內緊外松’的原則和‘疏導為主,快速處置’的方針。最重要的是把各種鬧事的苗頭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
貫徹這項原則,要注意做到:
--公安機關要要黨委和政府領導下進行工作,與有關部門相配合,從解決引起事件的原因入手解決問題。
--做好情報、信息工作,為黨委和政府正確決策當好參謀,控制事態(tài)擴大,爭取工作的主動權。
--宣傳政策和法制,做好群眾工作,堅持“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
--正確區(qū)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正確區(qū)分違法犯罪行為與合理要求。
--事態(tài)平息后,認真進行善后工作,克服黨政工作中的官僚主義,深入進行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妥善解決歷史舊賬,消彌后癥,防止反復。
七、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是指導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實施的一項基本政策。
處罰是治安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當罰不罰難以制止治安違法行為的發(fā)生,但處罰的目的還是為了教育本人,教育他人,維護治安秩序。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處罰是教育的輔助手段。
以有治安違法行為者,我們要教育多數(shù),處罰少數(shù),并且要寓教育于處罰的全過程。
第三節(jié) 公安策略
一、公安策略的概念
公安策略,是公安政策的一種特定形式,是為了完成公安任務目標所采取的謀略和方法。即謀略性取勝原則。
(一) 公安策略是謀略性原則
?。ǘ?公安策略是取勝求成的原則
?。ㄈ?公安策略是一種特定的政策
二、公安策略原則
?。ㄒ唬?孤立、打擊少數(shù),爭取分化、改造多數(shù)。
(二) 區(qū)別對待,突出重點。
沒有區(qū)別,就沒有政策;沒有重點,就沒有策略。
?。ㄈ?迂回、隱蔽的原則
?。ㄋ模?寬嚴相濟,網開一面。
?。ㄎ澹?爭取社會同情,照顧統(tǒng)一戰(zhàn)線。
?。?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第四節(jié) 我國公安政策的進步性和科學性
一、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
二、堅持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論
三、堅持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促進積極轉化
四、堅持社會主義人道主義
五、堅持公安政策的穩(wěn)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