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全國公務員將開展職業(yè)道德輪訓。為此,近日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公務員職業(yè)道德培訓大綱》,課程安排已經明明白白,專門針對職業(yè)道德進行如此系統(tǒng)的培訓,這在我國公務員隊伍管理中,應是前所未有的。
任何職業(yè)都有自己的責任倫理,這便是所謂職業(yè)道德。公務員是一個尤為特殊的職業(yè),尤其是在我國,正在謀求建立一個新型的現(xiàn)代公務員制度,其間,對公務員職業(yè)道德進行明確,并成為所有公職人員的行事規(guī)范,這無可厚非也確有必要。然而,在《培訓大綱》所列出的培訓課程中,卻包括了古代“官德”修養(yǎng)的內容,則有待商榷。
首先需要明確一個常識問題:公務員是官嗎?這個問題在官本位思想濃厚的中國尤為模糊,更何況現(xiàn)代化進程中,我們還產生了“國家干部”這樣一個特殊的稱謂,于是公務員向來有一種神秘的色彩。而現(xiàn)代官僚制理論的提出者馬克斯·韋伯則為現(xiàn)代文官即現(xiàn)在的公務員作了精確的定義:他們有著“明確的技術化、理性化和非人格化”——術業(yè)有專攻,公務員只是一批在法律規(guī)范下,專事政務或曰公務之人,而非過去任憑個人感情伸冤斷訟的官老爺。事實上,我們日常所見之公務員,也正是在行政服務中心中,為我們辦事的各類行政人員。
然而,長久以來,人們看待公務員,卻一直有著對古代官的感情色彩。比如,前不久,深圳一個叫廖天野的人打罵父母,引起輿論嘩然,焦點所在,就在他的公務員身份。人們似乎天然相信,在私生活方面,公務員就應該比常人更勝一籌——由此反觀,平常人打罵父母就應該了么?而有地方提拔干部時,也專門側重為官員的“私德”打分,也是同樣的思維。
而我們所說的古代“官德”,更多就是從這樣的私德來考量一個為官之人。更重要的,古代官德真適用于今日之公務員么?畢竟,那是一個缺乏監(jiān)督的人治社會,與現(xiàn)代政治倫理是格格不入的。
如果說,公務員要做世人表率,則更應體現(xiàn)在遵紀手法方面,因為他們掌握著公共資源分配的權力。從這個角度來審視公務員職業(yè)道德培訓,則完全不必求諸古代“官德”,而只需強化他們的法紀意識,弱化他們自身的官本位思維,提高他們的服務技能,樹立他們主動接受監(jiān)督的意識。
另外,要讓這場輪訓真正來得實效,則應對每一場培訓的地點、經費等內容,提前向社會公示,既能打消淪為公款旅游的公眾疑慮,也能讓每個受訓者從一開始就打起精神,好好上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