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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半年手機短信狀況調(diào)查
據(jù)12321網(wǎng)絡不良與垃圾短信舉報受理中心《2011年上半年手機短信息狀況調(diào)查報告》顯示:
1.在中國手機短信息用戶中,使用短信息的主要用途仍以通信類應用為主,用戶比例達到92.8%。短信(35.9%)作為短信息服務的主要用途之一,比上期提高了0.1個百分點,仍居第二位。而在本次調(diào)查中,以發(fā)送為信息資訊工具的比例,比上期提高了5.9個百分點。
2.用戶平均每周收到短信息34.6條,比上半年下降8.0條,同比下降20.3%,環(huán)比下降18.8%。
3.用戶收到垃圾短信息中,內(nèi)容涉嫌欺詐類是用戶收到最多的垃圾短信息。在收到垃圾短信息中,63.3%的用戶收到過中獎類欺詐短信,45.3%的用戶收到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信息,40.2%的用戶收到違法出售票據(jù)證件類短信息,仍列前三位。
4.用戶反感的垃圾短信息中,中獎欺詐類、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信息高居前兩位。在欺詐類信息中,選擇中獎類詐騙、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及房地產(chǎn)推銷類分別占30.5%、16.1%、9.2%。
5.用戶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息13.0條,比上半年上漲1.6條,漲14.0%,同比增長1.0條,增長8.3%。收到的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27.3%。環(huán)比上漲6.2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
6.67.8%的用戶認為垃圾短信息產(chǎn)生的原因是短信息發(fā)送者從中獲得利益,而68.3%的用戶認為運營商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分別有66.3%和55.5%的用戶認為在垃圾短信產(chǎn)生的原因中,運營商和短信息內(nèi)容受益者獲利是僅次于短信息發(fā)送者獲利,位居第二、三位。
認為運營商和短信息群發(fā)商應負主要責任的用戶明顯高于其他選項,68.3%用戶認為運營商應該為垃圾短信息承擔責任,比上半年下降0.9個百分點;認為短信息群發(fā)商應該為垃圾短信息承擔責任的較上半年下降3.5個百分點,達到60.8%。
7.對上半年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用戶的感受指數(shù)為30.81。近六成用戶認為上半年的手機垃圾短信息治理有一定成果(30.8%),感覺垃圾短信息減少了。但仍有12.1%的用戶感覺垃圾短信息增加了,比上半年上漲1.0。垃圾短信息數(shù)量和比例環(huán)比均有小幅上漲,用戶對如何治理垃圾短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用戶垃圾短信息總體舉報率為28.6%,比上期增長14.5個百分點。其中選擇向12321舉報中心及所屬運營商舉報的舉報率分別為24.4%、13.2%,比上半年分別增長18.1個百分點和6.1百分點,選擇向公安機關舉報及向12300投訴的比例均有小幅上升。
9.在垃圾短信息攔截產(chǎn)品的預算費用上,用戶平均每月消費為0.70元,比上次調(diào)查下降了0.68元,下降33.7%。有64.3%的用戶每月在垃圾短信息攔截產(chǎn)品預算費用是免費的,22.9%的用戶每月預算在2元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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