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招聘公告(110人)
為適應我市幼教、職教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積極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滿足公辦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育教學發(fā)展需求,根據(jù)《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經研究,2022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職業(yè)學校備案制教師11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詳見附件《2022年張家港市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25日至2004年1月27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6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要求等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幼教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招聘對象中的“2022年畢業(yè)生”,指在2022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生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四)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暫無教師資格證,但可提供已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或面試)合格證明的,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對于應聘職高專業(yè)崗位的暫無教師資格證的, 可以放寬至錄用后一年內取得。
(五)下列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普通高校2022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以研究生學歷(須有碩士學位)報考的人員;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已經在張家港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代課,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須在2021年9月份代課教師名冊內)。
具有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具有本科學歷及學位的社會人員、以本科學歷(須有學士學位)報考的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須張家港戶籍或張家港生源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畢業(yè)生;
3.《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回避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辦法》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張家港市戶籍報考。
(八)招聘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相關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22年1月27日前,在中小學(含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部門及其直屬單位具有2年及以上累計工作經歷(須提供合同、社保等相關證明材料)。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要求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所學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相匹配。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3.報名網址:2022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zp.zjgedu.cn:6003)。
4.報名時間:2022年1月25日8:30~1月27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的信息,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就業(yè)推薦表或畢業(yè)證書上的字樣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
6.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1月25日8:30~1月27日16:30。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者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7.本次招聘各崗位均設定相應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相應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2年1月28日9:00至12:00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8.陳述申辯: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論如有異議,可進行陳述申辯,時間為:2022年1月25日8:30至1月27日17:00。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將同步進行。
四、疫情防控
考生應認真閱讀《2022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附件2),并嚴格按照要求執(zhí)行。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請于筆試、現(xiàn)場資格審核(面試)前,現(xiàn)場提交相應規(guī)定時限內(以采樣日期為準)有效證明材料。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的考生,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jù)我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五、第一輪考試(筆試及技能加試)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提前登錄2022年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2年2月16日~18日。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2022年2月19日(周六),具體筆試地點、科目及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
(1)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具體見《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yè)理論考試內容
(2)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
3.筆試總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shù)線(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技能加試
1.加試項目
(1)幼教
項目一: 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項目三: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2)職教專業(yè)類
職教專業(yè)類中,共有網絡工程、電子通信、機械、機電一體化、機器人工程、工程造價、服裝、商務、西餐等9個學科須進行技能加試,具體見《崗位簡介表》中的技能加試項目。
2.加試時間及地點
(1)2022年2月19日筆試之后,即進行幼教兒童畫技能加試。
(2)職教專業(yè)技能加試、幼教其他技能加試時間均為2022年2月20日。
(3)技能加試地點:幼教在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永安路5號)、職教在張家港中等專業(yè)學校(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沙洲西路2 33號)。
3.技能加試總分:100分。技能加試成績取各加試項目分數(shù)的平均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4.其他:技能加試成績(除幼教項目三外)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
第一輪考試總分為100分。凡有加試項目的,按筆試分數(shù)60%和技能加試分數(shù)40%計算第一輪考試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成績查詢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因放棄造成缺額時,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第一輪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發(fā)布,應聘者可以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看本人第一輪考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
六、現(xiàn)場資格審核
通過第一輪考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須根據(jù)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公告要求,打印《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核。
1. 時間: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 地點:梁豐初級中學(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永安路5號)。
3. 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F(xiàn)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戶口簿、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還須提供《報考承諾書》(未落實工作單位)。
(2)社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報名表》《報名材料目錄》《面試準考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考承諾書》、招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和資格證書。
(3)獲國(境)外學歷者,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在報名時現(xiàn)場驗證,復印件由張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須現(xiàn)場簽訂“限期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承諾書”。社會人員報名時須現(xiàn)場簽訂“與其他單位無勞動爭議承諾書”。
現(xiàn)場資格審核通過的,須繳納面試費100元/人,之后在《面試準考證》上蓋章確認面試資格。
4.陳述申辯:經現(xiàn)場資格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現(xiàn)場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當場進行陳述申辯。
七、第二輪考試(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微型課。準備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根據(jù)指定內容,模擬真實課堂上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設置提問,但評委不答問)。
(三)微型課內容:由評委選定教材,統(tǒng)一內容。
(四)面試總分:100分。設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根據(jù)兩輪考試成績,按第一輪考試成績50%、第二輪考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擬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試分高者;再相同則組織加試)。
總成績將于考試結束當天發(fā)布,應聘者可以登錄張家港市教師招聘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看本人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名單。
八、體檢、選崗、考察(政審)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或不服從選崗工作安排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選崗分配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疾?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九、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方式,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后,批準擬錄用人員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至張家港市教育局領取《錄用通知書》。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生,須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及勞動合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xù),并須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被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本次招聘的教師按《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進行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yè)社會保險。在職期間薪資報酬等待遇參照同類事業(yè)在編人員執(zhí)行。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為張家港市備案制教師;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解除勞動合同。凡沒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職教專業(yè)類新錄用人員,須在錄用后一年期限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凡不能在限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自謀職業(yè)。
關于教師資格證書,凡在約定時間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了職高專業(yè)崗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自謀職業(yè)。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關于考試費用
根據(jù)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guī)定,此次公開招聘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
十二、本《公告》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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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張家港市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2 |
3、2022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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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