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懷化辰溪縣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14名公告(第三批)
2020年湖南省懷化辰溪縣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14名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加快貫徹落實省委“1+5”文件精神,最大限度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營造愛才惜才的良好氛圍,聚焦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和《懷化市五溪人才計劃》有關規(guī)定,經辰溪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繼續(xù)面向社會開展第三批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及對象
本公告所指引進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2017年以來通過全國統(tǒng)招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特別緊缺專業(yè)可放寬至“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學歷(職稱達到副高級及以上的人才學歷條件可放寬至本科;職稱達不到副高級的人才,必須要求是“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引進數量
本次人才引進崗位計劃共14個。具體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辰溪縣2020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需求匯總表(第三批)》(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引進人才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歷、學位、職稱、專業(yè)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
5.年齡要求:所有崗位碩士研究年齡一般要求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一般要求為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一般要求為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或特別優(yōu)秀的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及以上人員,按《關于全面加強和規(guī)范機構編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懷發(fā)〔2020〕3號)和《辰溪縣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辰發(fā)〔2018〕18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年齡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6.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有來辰溪縣就業(yè)意向的,按照所學專業(yè)和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可先與辰溪縣委人才辦先行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待完成所修相關學業(yè),取得所學專業(yè)的學位和畢業(yè)證后,可先行來用人單位實習就業(yè),在同等條件下,按照辰溪縣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優(yōu)先引進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5.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有吸毒史或毛發(fā)毒品殘留物檢測不合格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已在辰溪縣區(qū)域內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的;
9.截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在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辭職未滿兩年的;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進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縣委編辦、人社局和縣委人才辦進行資格復審。
(1)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填寫《辰溪縣2020年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1),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現場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地點:辰溪縣委人才辦417室,聯系電話:0745-5230123。
(2)資格復審。報名完成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初審合格人員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在校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可以憑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證明,在縣委人才辦進行備案,并簽訂三方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
(3)有關要求。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的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引進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對崗位條件的設置,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綜合能力測試。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級職稱及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應聘人員,在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后,由用人單位、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人才辦和相關行業(yè)領域內的高級專家組成5-9人的綜合能力測試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分為結構化面試、崗位能力測試或實踐技能考核等),綜合能力測試設最低分數線,合格分數為60分(含)。
3.體檢。根據引進計劃,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末位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根據相關要求,增設毛發(fā)毒品殘留物專項檢測。
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政審考察。綜合能力測試及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采取現場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形式,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個人信用和涉黑涉惡等情況,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了解其是否存在影響引進的情形,并出具綜合考察報告。
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用人單位要求遞補,經辰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以遞補,遞補最多不能超過兩次。
5.集體研究。根據體檢、綜合能力測試和政審考察的最終結果,將擬引進人員名單,報請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提交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
6.公示與聘用。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上報縣委編委會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終止人事關系。公示期間,如發(fā)現并查實確有影響引進問題的,取消引進資格,不再遞補。
在簽訂聘用合同前,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引進對象有不符合引進條件或其他不適宜引進情形的,均可取消引進聘用資格。引進人員在辰溪縣最低服務年限為60個月(含試用期),未滿60個月的,應退回按不滿服務年限折算的住房補貼,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補貼。對引進人才在辰溪縣內購買住房的,給予住房補貼,標準如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20萬元/人,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10萬元/人,每年補貼20%,分五年兌現。
2.生活補貼。對引進人才給予生活補貼,標準如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發(fā)放期限為36個月。
以上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按辰發(fā)〔2018〕1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學。從縣外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才,其配偶是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編制人員且屬于我縣干部管理權限的,在編制內給予對口安排;無固定工作的,積極推薦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縣入學的,可在全縣范圍內任意選擇一所公立學校申請就讀。
4.醫(yī)療服務。引進的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和博士研究生以上人員,每兩年休假休養(yǎng)一次。引進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才和碩士研究生每年由用人單位組織一次免費體檢。
5.其他保障。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檔案轉入、戶口遷移、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負責辦理,對于引進人才在社會保障、戶籍、就醫(yī)、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詢和便利服務。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相關信息在懷化人事考試網(http://www.hhrsks.com/),辰溪政府網(http://www.chenxi.gov.cn/)和辰溪黨建網(http://www.chenxi.gov.cn/cxdjw/)進行公示,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聯系電話暢通。未按時按要求參加各引進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嚴格按照公告的規(guī)定參加報名和考試。對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或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
3.公告所稱“雙一流”大學名單以2017年9月20日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公布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為準。
4.疫情期間,應聘人員須遵從我縣有關防疫要求,持湖南省健康“綠碼”及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分別通過“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眾號、“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查詢)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等。持非“綠碼”的,須提供各環(huán)節(jié)前7天內在湖南省內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辰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辰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0745-5232122,0745-5230123。
附件:
1、辰溪縣2020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 才需求匯總表(第三批)
中共辰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