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由3號考生再次把不應該公布的理由詳細闡述了一遍。2號補充了一點,認為還應該考慮上對道德層面的影響。理由歸納為六點。
7號對應該公布的理由進行了歸納,但歸納的理由不多。一是公眾應該享有知情權、二是福彩事業(yè)的公開透明化進程。
2號此時提醒道,自由討論的35分鐘還剩下15分鐘,建議用5分鐘的時間充分陳述,5分鐘的時間達成一致,剩下5分鐘進行預總結演練。
2號此時成為了時間控制者。時間控制者的主要任務是建議討論時間的分配,同時適時的提醒成員時間剩余,也是表達自己意見、體現(xiàn)對進程和時間的把控能力。
在剩下來的時間里,3號和4號對7號的理由進行了反駁,7號據(jù)理力爭。2號提醒10分鐘的時間快到了,1號作為組織者,建議7號考生是否從大局出發(fā),放棄自己的觀點。7號在思索之后決定放棄自己的堅持,為大局同意不應該公布。5號考生始終不發(fā)表意見,1號征詢其是否還有別的想法,5號說支持大家。至此小組得成一致。
1號建議由2號作為總結,7號和4號都表示支持。2號預總結了一次,然后站起來準備向考官進行匯報。至此自由討論結束,用時34分鐘。
總結陳詞階段
觀點1:支持應該公布
很榮幸能代表這個優(yōu)秀的小組做總結發(fā)言。全體成員通過35分鐘的熱烈討論,得出如下結論:應該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
首先,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保障。尤其在投注方式引起猜疑的現(xiàn)實下,公布中獎信息不但是對輿論的積極回應,也顯示了對民意的重視程度,能夠引起廣泛反響。
其次,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也是對福彩事業(yè)的一種推動。福彩的目的是推動福利事業(yè)的進步,而整體的公開透明化,無疑是非常有利于這個進程的。
再次,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不是要暴露中獎者的各種隱私,而是借鑒國外的做法,部分地披露中獎者愿意公開的信息,在與中獎者溝通之后,事實上并沒有增大安全隱患。只要謹慎、認真,公開中獎者個人信息是完全可行的。
因此,小組得出一致意見,認為應該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在討論過程中,所有成員集思廣益,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每個人在討論中都受益匪淺,同時為達成最終目標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最終得出這一討論結果。匯報完畢,謝謝各位考官!
觀點2:支持不應該公布個人信息
很榮幸能代表這個優(yōu)秀的小組做總結發(fā)言。全體成員通過35分鐘的討論,得出如下結論:不應該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
首先,從中獎者個人意愿來看,愿意公布信息的少而又少。究其原因,財產屬于中獎者個人的隱私,而對個人財產隱私應該予以保護,這在法律法理上都是有據(jù)可依的。
其次,基于我國的國情,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很可能會引起較大的不安全隱患。彩票中獎所得畢竟不同于正常財富積累,難說會不會造成刑事案件,引發(fā)社會混亂。
最后,我們還要說明,并不是不公布個人信息就無法證明福彩的公開公平性。我們可以采取很多其他措施,比如輿論監(jiān)督等,確保福彩事業(yè)健康、有序。
因此,小組得出一致意見,不應該公布中獎者個人信息。在討論過程中,所有成員集思廣益,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每個人在討論中都受益匪淺,同時為達成最終目標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最終得出這一討論結果。匯報完畢,謝謝各位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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