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水平以及其他適應職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zhì)與工作能力。”另一項研究表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組織,在其人員的招聘與錄用工作中,是借助于面試這一甄選手段來完成的??梢?,面試無論是在公務員的錄用考試中,還是在其他 單位的人員選聘中,都發(fā)揮著極為關鍵的作用。
那么,什么是面試?相對于筆試等其他甄選方式,它有些什么特點?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及其他組織的人員招聘過程中,它發(fā)揮什么樣的作用?這便是本章要重點闡述的問題。
第一節(jié) 面試的含義
一、什么是面試
面試雖然在各類組織的人員甄選中獲得了極為廣泛的應用,但人們對面試的確切定義,至今眾說紛紜。
有人認為,面試就是談談話、見見面而已;有人認為,面試就是口試,口試就是主考官與應試者交談,應試者以口頭答詢問題的考試形式;有人認為,面試是通過外部行為(語言的與非語言的)的觀察與評價,來實現(xiàn)對人員內(nèi)在心理素質(zhì)進行測評的目的;有人認為,面試即面談加口試,是通過主考官與應試者直接見面、邊提問邊觀察分析與評價應試者的儀表氣質(zhì)、言談舉止、體質(zhì)精力以及相關素質(zhì)能力,權衡是否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考試方式;等等。
如果把面試定義為面對面的交談,那么面試就無法與一般性的日常交談區(qū)別開來,沒有反映出面試的素質(zhì)測評特點。如果把面試定義為口試,那么雖然反映了面試是一種以口頭語言交流為中介的考試,但沒有反映出面試精察細觀和推理判斷的特點。
我們認為,面試是一種在特定場景下,經(jīng)過精心設計,通過主考官與應試者雙方面對面的觀察、交談等雙方溝通方式,了解應試者素質(zhì)特征、能力狀況以及求職動機等的人員甄選方式。在這里“在特定場景下”的特點使面試與日常的觀察、考察等測評方式相區(qū)別。日常的觀察、考察,雖然也少不了面對面的觀察與交談,但那是在自然場景下進行的;“精心設計”的特點使它與一般性的交談、面談、談話相區(qū)別,面談與交談,強調(diào)的只是面對面的直接接觸形式與情感溝通的效果,它并非經(jīng)過精心設計;“面對面的觀察、交談等雙方溝通方式”,不但突出了面試“問”、 “聽”、“察”、“析”、“判”的綜合性特色,而且使面試與一般的口試、筆試、操作演示、背景調(diào)查等人員素質(zhì)測評的形式也區(qū)別開來了。口試強調(diào)的只是口頭語言的測評方式及特點,而面試還包括對非口頭語言行為的綜合分析、推理與判斷。
二、面試的歷史
其實,面試用于人員甄選,古已有之,源遠流長。
孔子“弟子三千”,多屬慕名而來,拜孔子為師??鬃与m一貫堅持“有教無類”的思想,但猶恐失人,故對遠道而來的學子們亦要“面試”一番,再決定取舍。例如宰予“利口辯辭”,孔子高興收下;澹臺子羽,孔子見其狀貌甚惡,以為材薄,雖收留門下,但讓其“退而修行,行不由徑”,即把他列為“旁聽”弟子。后來子羽在楚國辦學成績很大,名揚諸侯,孔子自我檢討說:“吾以辭取人,失之宰予,以表取人,失之子羽。”
漢代劉劭對面試頗有研究。劉劭認為,面試時間可長可短,若只想了解某一方面的素質(zhì)情況,則一個早晨的時間就足夠了,若要詳細地測評各方面的內(nèi)在素質(zhì),則需要三天的時間。劉劭告誡人們,面試也有不足之處。如果不去深入交談,不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去辨析對方之言,則就會生疑誤判。他說:“不欲知人則言無不疑,是故以深說淺,益深益異。異則相反,反則相非。是故多陳處直,則以為見美。靜聽不言,則以為虛空??篂楦哒?,則以為不遜。遜讓不盡,則以為淺陋。言稱一善,則以為不薄。歷發(fā)眾奇,則以為多端。先意而言,則以為分美。因失難之,則以為不喻。說以對反,則以為較己。博以異雜,則以為無要。”劉劭還認為,面談雙方一旦談論到對方的興奮之處,就會高興起來,高興之余,就難免有“親愛之情,稱舉之譽”了。
一代名相諸葛亮對面試也有相當研究。對于面談中的言談與觀察,他提出了一套曲折變幻頗有哲理的系統(tǒng)方法:“問之以是非而觀其志;窮之以詞而觀其變;咨之以謀而觀其識;告之以難而觀其勇。”
面試后來以“策問”的特殊形式,普遍運用于科舉取士中。
英、法、美、日等國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均有面試。從1931年起,英國文官錄用考試中就加入了面試這一項,1937年,面試分數(shù)就占全部考試分數(shù)的1/3?,F(xiàn)在,日本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有14種,幾乎每種考試中都有面試這一項。面試的具體方式有三種,個別面談、集體面談、集體討論。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逐步進行組織人事制度的各項改革。1981年7月,國家人事部下發(fā)了《關于下達部分海關新增干部指標的通知》,通知規(guī)定對新增干部的錄用除筆試外,要進行面試。面試由此進入到干部的錄用考試之中。
1988年3月,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發(fā)出了《關于政治、稅務、工商行政部門和銀行、保險系統(tǒng)招收干部實行統(tǒng)一考試的通知》,其中規(guī)定:考試后,“由人事部門從高分到低分向用人單位推薦,經(jīng)用人單位進行政審、體檢和必要的考核(含面試)合格后,確定錄用或聘用人員名單報批。”因此1988年全國面向社會招干約8萬人,報考者達105萬,在錄用中上海、江蘇、福建等許多省市均采用了面試形式,且面試突破了單一的面談問答形式,出現(xiàn)了與演講、模擬操作等相結合的形式,面試程序日趨規(guī)范。
1989年1月,中組部、人事部聯(lián)合頒發(fā)了《關于國家行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考試的基本方式為筆試與面試。1994年,國家人事部要求全國各地、國家各部委公務員的錄用與招聘,按統(tǒng)一的程序與標準進行面試?!秶夜珓諉T錄用暫行規(guī)定》對面試的有關內(nèi)容也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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