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焦作市博愛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00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0名。現(xiàn)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2016年河南焦作市博愛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00人)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全縣共計劃招聘100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2),其中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招聘的高學歷人才(崗位代碼161405-161409)派至縣屬企業(yè)或縣直單位工作;播音與主持專業(yè)(崗位代碼161403)和新聞出版、文秘專業(yè)(崗位代碼161404)工作人員派至縣廣播電視中心從事播音員和編輯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報考人員要符合各報考職位的專業(yè)、年齡和學歷等要求。年齡計算基準時為30周歲以下為198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5、報考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所屬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的,須是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國家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的博愛籍畢業(yè)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下派到博愛縣或博愛籍生源,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博愛縣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計劃的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且2015年度博愛縣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提供縣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辦公室的證明)。擬參加定向招聘的報考者,請于面試確認期間到指定現(xiàn)場提交有關資料,逾期不提交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6、在職人員報考,需在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寫明在職簡歷,于面試確認期間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以內(nèi)的人員;
4、國家、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辦法
人才交流中心播音主持專業(yè)職位招聘(職位代碼:161403)按照《博愛縣2016年公開招聘廣播電視中心播音員簡章》(見附件1)規(guī)定程序進行,其他崗位招聘按照網(wǎng)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招聘過程中筆試、面試及總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6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7:00期間登錄博愛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boai.gov.cn),點擊“博愛縣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wǎng)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必須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初審
招聘組織部門于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2日內(nèi)對報考者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wǎng)上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申請尚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8月22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傳和改報崗位。
3、網(wǎng)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2016年8月23日17: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wǎng)站繳納筆試考務費60元(報考者準備銀聯(lián)卡,開通網(wǎng)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份,面試資格確認期間要提供該表及相關材料以驗證考生報名情況。
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6日8:00至8月28日09: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A4紙)。
5、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最低比例為3:1。若達不到上述比例時,遞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遞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者,該崗位不再招聘。因遞減不再招聘的崗位,通知報考者8月24日17:00前到博愛縣人事考務中心選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或不能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筆試考務費。
6、報考人員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招聘期間因無法聯(lián)系導致報考人員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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