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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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25人公告
根據(jù)鄒平縣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濱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濱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決定為鄒平縣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 名。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五)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5年6月13日至1998年6月13日期間出生)。
(六)應聘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6月13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鄒平縣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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