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朝陽市北票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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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才結構,保障全市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人才需求,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fā)〔2007〕1號)等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9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2000年全日制普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北票戶籍(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和在北票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四個計劃”大學生不受戶籍條件限制),戶籍遷入時間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截止;
(三)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5日(含)至1996年8月15日(含)期間出生);2000年全日制普通中等學校畢業(yè)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3年8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四) 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五)尚未解除紀律處分人員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jīng)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六)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工勤)報考需經(jīng)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七)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須提出申請并提供文件依據(jù)。
三、組織報名
凡具備報考條件并有意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三張一寸同底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2014年8月15日至18日(8:30-11:30,14:00-17:00)到北票市就業(yè)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報名(地址:北票市振興街西段藍翔技校西側)。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需填寫《北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確保填寫信息真實準確,信息內容不允許涂改,本人需在誠信承諾書上確認簽字并按指印。報名費收取標準為:50元/人。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準考證領取后,不允許更改報考職位。
職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時,應調整招聘計劃。
考生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保持暢通有效,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如因考生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筆試安排
本次考試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驗(參照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資格審查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1:2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列為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需用A4紙):
1. 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招考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市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工勤)須提供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劣跡證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將根據(jù)考生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對報名者的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人事檔案等原件進行核實。凡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安排
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等方面情況。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