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宿遷市宿豫區(qū)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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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guī)定,為及時補充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正式事業(yè)編制),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相關要求等信息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1日至1996年8月14日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F(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報考專業(yè)認定,以《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4版,見附件2)為準。年齡、年限計算,身份證使用,學歷、工作經歷認定等政策規(guī)定,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6、未受過拘役或刑事處罰,三年內未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
7、考生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市考試鑒定網和宿遷人才網三個指定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yè)參考目錄)。
(二)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工作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4年8月11日09:00-8月14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8月11日09:00-8月15日16:00;
繳費時間:2014年8月11日09:00-8月16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標準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suyu.gov.cn。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qū)人社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且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查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4年8月17日9:00—11:30。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報名咨詢電話:0527-84465736。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
3、網上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