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對人才的需求,緩解我縣人才緊缺現(xiàn)狀,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及《黔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各單位人才需求狀況,2012年6月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58個職位共216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取得招聘職位所需相應學歷的人員。招聘職位及具體條件詳見《龍里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國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報考護士職位的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報名地點: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聯(lián)系電話:0854-5631967、0854—5631635
(二)報名方式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招聘職位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可適當調整招聘計劃,如調整后仍達不到比例,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該職位考生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調劑到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及其他條件。
1.所需材料
報名時須持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需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招聘職位所需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報考須持本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前給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在龍里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間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以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jù))的報考人員,每服務滿一年的加1分(服務滿一年后,超過半年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3.加分確認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交認定,具體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目前仍在龍里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共青團龍里縣委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共青團龍里縣委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以上人員服務期滿的須提供共青團龍里縣委出具在龍里縣服務過的證明材料;目前仍在龍里縣服務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到村任職”人員須提供龍里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服務期滿的須提供龍里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在龍里縣服務過的證明材料和《貴州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服務期滿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在我縣公辦教育機構服務過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報考農(nóng)村小學不限制專業(yè)。
5.已經(jīng)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聘用)的原“四項目”人員不享受加分及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定向招聘職位的“四項目”人員和“勞動保障協(xié)管員(協(xié)理員)”必須是2011年6月15日以前參加服務的人員。
(四)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
報名時考生根據(jù)《龍里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每人須交納考試考務費100元, 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現(xiàn)場交費。
2.考生須于201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憑身份證和報名收費票據(jù)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請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職位及代碼、考場號和座位號,請注意查看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四、考試
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面試由龍里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6月30日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報考管理崗位的人員參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總分為100分;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參加本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報考單位所屬行業(yè)的相關基礎知識考試,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方式:面試分值滿分100分。根據(jù)筆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遇某職位參加面試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都達不到60分,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凡進入面試人員與本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的,是否進入面試由招考領導小組決定。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享受加分)×50%+面試成績×50%
考生的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簡章規(guī)定招聘職位所有科目的考試,綜合成績方能有效。
五、體檢
體檢須在龍里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鑒定結論一律不予認可。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根據(jù)招聘職位人數(shù)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按1:1比例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是否遞補由龍里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綜合成績公布后,凡進入體檢的考生,體檢之前必須保持通信暢通,無法聯(lián)系和在規(guī)定的體檢時間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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