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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12-05-02 09:47  華圖網?!↑c擊:

  為滿足我州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轉發(fā)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09〕18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文山州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2年全州各級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71名。公開招聘的具體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12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政務網(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州屬和各縣(市)實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招聘簡章》,在以上網站和各縣(市)相關網站公布。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

  全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除外),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及增人計劃限額內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列入2012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范圍。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七)新進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guī)定條件為準。

  (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部分特殊緊缺崗位需要的報考人員不受崗位戶籍限制。生源地或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12年5月16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yè)生報考;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各縣(市)的戶籍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各級財政供養(yǎng)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2012年畢業(yè)生;

  3、2010年以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2年度文山州事業(yè)單位考試實行統(tǒng)一筆試,分級面試,按計劃審批聘用。

  其中:筆試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

  五、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只面試的崗位除外)。網絡報名網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網絡報名的時間: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網絡交費的時間為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4:00。

  只面試的崗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網絡報名相關程序如下:

  (一)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5月16日9:00 至5月22日24:00期間登錄文山人社網網站,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進行報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初審

  網絡審核時間為2012年5月16日9:00-5月23日24:00。2012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實行網絡自動審核和網絡后臺人工審核相結合,計算機系統(tǒng)根據(jù)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只有在“所學專業(yè)”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的考生才會提交網絡后臺進行人工審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提交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12年5月23日0:00以后,報考申請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視為報名不成功。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在網絡報名開始后進行,系統(tǒng)會提示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一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報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初審或尚未審查的人員可重新報考其它崗位。

  (三)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的報名費用采用網上繳納,不設現(xiàn)場收費點。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2年5月16日9:00-5月24日24:00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每人每科50元(云發(fā)改收費〔2008〕1767號),兩科共計收取筆試費用100元,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文山人社網的相關細則。只面試的崗位和不實行網絡報名的崗位,具體報名繳費辦法由各縣(市) 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減免費用的流程請詳閱《報考指南》。

  (四)崗位調劑

  除《招聘計劃》中明確“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可以低于3:1開考外,其余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須達到3:1方能開考,報名結束達不到3:1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進行調整、歸并,相應減少招聘計劃;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該招聘計劃。調劑可以在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間進行,也可以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劑。

  崗位調劑的人員名單將于5月25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面向社會公布,并于5月27日14:00-16:00在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進行現(xiàn)場調劑。調崗時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須持報考者的親筆委托書)現(xiàn)場提交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進行調崗。若調崗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調崗地點進行調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處理;若調崗人員自愿放棄調崗的,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須持報考者的親筆委托書)提交自愿放棄調崗申請證明。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將由文山州人社局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文山人社網通知)。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在以往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12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比對誠信紀錄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費。

  (五)報名情況公布

  5月28日公布調劑后各崗位報名情況。

  (六)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于2012年6月10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在線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原則上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批準也可只進行筆試或只進行面試,或者先面試后筆試,具體詳見招聘計劃。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2年6月17日。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

  2012年我州事業(yè)單位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總分各100分。

  筆試復習教材《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指導用書(2012年版)》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購買。州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3、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筆試結束后,由州人社局綜合確定全州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

  筆試加分政策詳閱《2012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問題解答》。

  5、加分和筆試成績公示

  5月28日,公示筆試加分人員名單和加分情況;6月24日,公布考生個人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設置要求是否一致進行對比,若考生個人資格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該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資格。資格復審人選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其中: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shù)的2:1的比例確定;考試方式為只筆試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文山人社網和各縣(市)網站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是否進行遞補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明確。若需遞補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原件進行審核: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jù)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除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學歷、學位查詢報告”。

  (三)面試

  面試由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在相關網站公告。

  1、面試時間

  2012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具體詳見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招聘簡章》;只面試的崗位,面試時間由各縣(市)和州屬各主管部門在《招聘簡章》中自行確定。

  2、面試實施

  根據(jù)不同崗位的專業(yè)特點,面試可采取單一的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jù)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面談、試講、答辯、技能操作等)進行。面試要素由各縣(市)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依據(jù)用人單位的專業(yè)特點和崗位需求具體確定。

  面試設置合格成績分數(shù)線,達到面試總成績60%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人員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3、各縣(市)人社局和州屬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相關人員及專家組成。每個面試考場設考官7人,面試前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隨機抽取,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3人。面試時必須按考官抽考場、考生抽順序的“雙抽簽”程序進行。

  (四)綜合成績

  1、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

  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40%+面試成績×60%

  2、只筆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

  3、只面試的崗位: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予以計算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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