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背景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提出八項措施調控房地產市場,俗稱新“國八條”。這將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zhèn)居民住房問題,繼續(xù)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產生積極作用。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分別宣布自28日起正式啟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房產稅改革試點方案出臺在我國在完善地方稅制方面又邁出實質性一步,有利于為地方政府確立主體稅源,有利于打擊投資投機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房地產市場調控產生積極作用。
申論內涵
在中國,城市房屋的基本構成包括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包含多個住房類別,它是提供給符合地方政府所制定標準的居民的一種社會保障形式。
保障性住房大致可分為四類:經(jīng)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棚戶區(qū)安置房。
申論原因
第一,扭曲的消費觀念使房價高昂
房價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與部分購房者畸形的住房消費觀念是分不開的。一些購房者非理性消費,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炫耀擺闊。認為“居者有其屋”,即人人都買房。過分強調房屋投資、增值的附加功能,因發(fā)展、增值、遺產等原因做出力所不能及的購買行為,這些不良的消費觀念只會助長房價上漲而不是下跌。
第二,土地供應時緊時松,導致房屋土地成本增加
為促進經(jīng)濟建設和城市發(fā)展,地方政府很多時候以地生財,對土地供應控制不嚴;但有時為保障糧食生產,又采取收緊的土地供應政策。這種時緊時松的土地供應政策,導致一些地產商囤積土地,通過炒地牟取暴利。
第三,導致房價上漲的最重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供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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