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0人)
因公安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陪護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男25人、女5人,高中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主要工作內容為陪護被留置審查人員,配合押解、扣押、查封等;工作地點主要在雪浪苑(濱湖區(qū)震澤路718號),上班模式為五班四運轉,每班2崗次,白天、夜晚各一崗,上班期間不得外出。
二、基本要求
(一)招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5.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違法違紀曾受過收容教養(yǎng)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5.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或者與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8.具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請考生于4月26日至4月30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攜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yè)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集中到梁溪區(qū)廣瑞路2號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102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考生報名時,須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無錫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證件、資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如期到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四、考試與錄用
(一)體能測試
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二)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情況,在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三)體檢、政審、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政審并在無錫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示。體檢標準除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的相關規(guī)定外,其他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
(四)聘用
符合體檢、政審條件且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初步確定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初步確定聘用的由勞務派遣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試用期按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執(zhí)行。警務輔助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待遇由市政府財政保障并享受“五險一金”,陪護輔警崗位人均年收入約10萬元(含五險一金),具體根據輔警層級化管理辦法核定。
六、注意事項
(一)本簡章(包括附件)所述年齡均以2021年4月26日計算。
(二)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lián)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錄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達到法定享受退休金個人社保應繳納年限的,應當由其本人在達到退休年齡后自行繳納剩余個人社保金。
(四)在非報名期間,有意報考警務輔助人員的,可以在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報名處填表登記,作為下次招聘的預報名,屆時將通知參加招聘。報名咨詢電話:公佳勞務公司0510-85014677,市公安局輔管處0510-81133111。
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
無 錫 市 公 安 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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