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無錫江陰市部分鎮(zhèn)街事業(yè)單位招聘68人公告
2017無錫江陰市部分鎮(zhèn)街事業(yè)單位招聘68人公告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鎮(zhèn)(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6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4、江陰市生源(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江陰市戶籍(指社會人員)。
5、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14日后出生)。
7、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等,國外學歷須經(jīng)教育部認證, 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不含黨校)。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相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采用按報考崗位到各鎮(zhèn)、街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詳見附件3。
2、現(xiàn)場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江陰市部分鎮(zhèn)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報名時,需提供戶籍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得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jīng)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留存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考試費用。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者繳納100元/人、進入面試者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以下人員可減免所有考試費(報名時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當?shù)孛裾块T出具證明材料)。
(三)領取準考證。經(jīng)資格審核取得報名資格的人員,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費收據(jù)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招聘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一經(jīng)確認,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nèi),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或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