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10名公告
2017年海南省機關幼兒園公開向全國招聘財政預算管理事業(yè)編制幼兒教師10名。具體招聘內容見下文。
2017年海南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幼兒教師10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幼兒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間出生),男女不限。
(三)應聘教師崗位必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2、具有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專業(yè)、藝術專業(yè)、體育專業(yè)、英語專業(yè)等畢業(yè)證,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幼兒園工作經歷。
(四)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五)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招聘信息發(fā)布、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含筆試和面試)、考察和體檢、公示擬聘人選和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 信息發(fā)布
2017年4月27日—5月6日,在海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省人民政府網、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省教育廳網、海口市教育局網、海南日報等面向全國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
請應聘者全程密切關注海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時了解相關報考事宜、資格審查結果、領取準考證、各項考試成績、體檢和擬聘人員名單公布等情況,否則逾期后果自負。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7日—12日下午18: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3、報名材料:
(1)應聘者須從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載填寫《2017年海南省機關幼兒園招聘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社保清單),在崗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等材料。
(2)將以上材料掃描壓縮成文件夾,壓縮文件夾名稱及郵件主題為:姓名+聯(lián)系電話,發(fā)送至電子郵箱:sjgy65357101@163.com。注:郵件上必須留本人電話,方便考務人員因郵件無法打開等原因聯(lián)系應聘者。
4、報名要求:
材料和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凡填寫信息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不予受理;凡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材料進行初審。招聘崗位與應聘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達不到該比例數(shù),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或視情況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組織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正式聘用后)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xù),且責任自負。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織工作由海南省機關幼兒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