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295人公告
2017年湖南省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295人公告,報名時間:5月2日至5月6日,更多事業(yè)單位備考資訊請關注華圖網校事業(yè)單位備考頻道:
2017年湖南省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295人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7〕5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95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師295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汝城教育信息網(http://www.hnrcedu.com)。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5月2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5月2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教師的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2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由報考本人提供認定結果)。對有疑義的專業(yè),由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組提出意見,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所學專業(yè)為“小學教育”專業(yè)者,在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情況下,可報考普通小學教師任一崗位。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除《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除外。
(3)專業(yè)設置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f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作為基本依據(jù)。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汝城縣在編在崗教職工及特崗教師;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