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機關招聘便民警務站事業(yè)性崗位816人公告(3)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市)、園區(qū)招聘辦組織實施(報考準噶爾公安局招聘職位的考生由阜康市負責)。
1.領取體檢通知書。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具體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闈人員,發(fā)放體檢通知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進入體檢。
2、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要求復檢的,經縣(市)、園區(qū)招聘辦批準,另行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自行到醫(yī)院進行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體檢結果于2017年1月26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和“昌吉人社”公眾微信服務平臺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市)、園區(qū)招聘辦負責,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熘饕私庹莆湛忌嗡枷氡憩F(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如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則從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察。
(八)公示
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公眾微信服務平臺,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聘用文件,用人單位與個人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招聘人員參照事業(yè)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當?shù)刎斦块T撥付工資。工資待遇比照事業(yè)單位在編同類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建立正常的工資晉升機制。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險”(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基本養(yǎng)老統(tǒng)籌人員享受相應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十)崗前培訓
崗前培訓工作由州公安局負責安排,縣(市)、園區(qū)公安局組織實施。
四、工作監(jiān)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考生須認真研讀簡章,認真選擇報考職位,并提供準確、暢通的聯(lián)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和“昌吉人社”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公開招聘中,對違紀違規(guī)工作人員及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因不可抗力因素發(fā)生變化的,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和“昌吉人社”公眾微信服務平臺公告為準。
本簡章由州招聘辦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具體問題,由縣(市)、園區(qū)招聘辦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0994-2267855
政策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94-2357530;
木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4821838;
奇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7211268;
吉木薩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6735121;
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組織部(人社局)0994-6738161;
阜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3234118;
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2351375;
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4502502;
瑪納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6654123
監(jiān)督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94-2333108
附件:
1、2016年昌吉州公安機關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事業(yè)性崗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下載)
3、2016年昌吉州公安機關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事業(yè)性崗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下載)
以上就是2016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機關招聘便民警務站事業(yè)性崗位816人公告,網上報名:2016年12月12日-12月17日,筆試: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