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樂陵市公安局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15人公告(2)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資格。
2、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12月10日11:00—12月1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門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12月10日11:00—12月17日16:00
筆試考務費:40元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或樂陵人才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6年12月22日9:00—12月24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對招聘計劃和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招聘職位(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至1:2),按比例調整招聘計劃,計劃調整情況在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報考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擬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12月11日9:00—12月17日16:00到樂陵市人力資源市場辦理現(xiàn)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薄、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6年12月10日之前取得。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公安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綜合寫作等基礎性知識等。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jù)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確定。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 上午 9∶00-11∶00
筆試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和要求,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