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普安縣醫(yī)療事業(yè)單位招聘383人公告(2)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9、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采取統(tǒng)一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現(xiàn)場攝像(制作準考證),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社局。
2、報名費:100元/人。
3、報名時,考生須持以下證件及相關材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表一式2份(貼1寸近期免冠藍色同底照片);
(5)符合加分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加分的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①普安縣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人員須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滿1屆及以上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地點,經辦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
②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縣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農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人員需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③普安縣2016年建檔立卡精準識別貧困戶本人及子女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打印并如實填寫《普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證明》(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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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在網上下載并如實填寫《普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招聘辦指定公章。報考人員須仔細填寫《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到招聘辦指定地點現(xiàn)場攝像制作準考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縣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招聘辦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數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