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241人)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據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和《大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就大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大同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一、招聘計劃
大同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241名。
大同市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119名。
大同市黨群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7名。
天鎮(zhèn)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0名。
陽高縣人民醫(yī)院工作人員招聘計劃20名。
大同縣人民醫(yī)院工作人員招聘計劃25名。
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設置專門崗位招聘。
具體招聘計劃詳見《大同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只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
三、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50周歲及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不設年齡限制。
7、崗位要求的所學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等其它具體資格條件。
(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報考其他崗位,但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校就讀的學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試用(見習)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