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事業(yè)單位招考164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和景洪市人民政府批準,西雙版納州直和景洪市部分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4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事業(yè)單位招考164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凑?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依據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單位、崗位
西雙版納州直事業(yè)單位,39個崗位(詳見《2016年西雙版納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景洪市所屬事業(yè)單位,105個崗位(詳見《2016年景洪市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全州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yè)生崗位20個(詳見《西雙版納州2016年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yōu)良。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9月12日至1981年9月12日之間出生),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條件為準(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為1998年9月12日至1986年9月12日之間出生,以此類推)。
5、定向招聘崗位,限符合《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yè)單位2016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公告》中要求的招聘對象報考。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各類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