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宜興市事業(yè)單位招聘122人公告(3)
六、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需專業(yè)測試的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人員后,再進行專業(yè)測試(滿分100分),后以筆試成績*60%+專業(yè)測試成績*40%,求和計算成綜合成績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直接淘汰。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加面試成績組成,各占總成績50%。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另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程序、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
九、公示及聘用
對擬錄取人員進行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xù)。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yè)。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以下1情形)或總成績(以下2、3、4情形)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除此4種情形之外,一律不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
2、應聘人員參加體檢后,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
3、應聘人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錄取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以上2、3、4情形進行遞補時,若出現(xiàn)擬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方式進行遞補。未參加面試者,不得遞補。
錄取手續(xù)辦理后不再遞補。
十一、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有關公開招聘工作的信息將在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10-8798512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宜興市紀委:0510-87986221。
十二、本公告由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宜興市委組織部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