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贛州市全南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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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贛州市全南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我縣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筆試面試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yè)生招聘一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進行,成立全南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溫榮喜 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黃圣勇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發(fā)改委、縣編委辦、縣教育體育局等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由肖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師崗位職數(shù)
1.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計劃安排表(見附件1)。
2.招聘教師有關職數(shù)的說明
(1)招聘職數(shù)與參考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若達不到比例或出現(xiàn)未招聘滿的空余崗位職數(shù)情況,領導小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招聘職數(shù)作出調(diào)整,原則上空余職數(shù)轉至緊缺崗位學科。
(2)體育教師崗位招聘男性教師。
3.高中、職業(yè)中學教師崗位招聘由全南中學、職業(yè)中學參照此方案在領導小組指導下自主開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或者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6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2.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能夠承擔相應崗位教育教學任務;
4.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學前教育崗位要求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1.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具有幼兒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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