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2405人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1538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86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一、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不放寬;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招考職位
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職位。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從3月25日開始,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www.tjkpzx.com)查詢。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及備注的內(nèi)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三、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wǎng)上進行。
網(wǎng) 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職位表下載】
繳費時間:4月5日8:00至4月13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以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nèi)查詢資格審查結(jié)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費。
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調(diào)整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報考上述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4月15日9:00至16:00。
根據(jù)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四、考試科目、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各為100分)。其中,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系統(tǒng)檢察官助理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綜合》(滿分各為100分)。
筆試時間:4月23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法律綜合)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 4月19日8:00至4月22日18:0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5月10日,報考人員可到本人所報考單位或登錄報名網(wǎng)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結(jié)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jù)各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考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等材料到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原件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招考職位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需在面試之前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jù)各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與參加體能測評人選1:4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名單。招考職位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shù)達不到1:4比例時,按照該職位實際人數(shù)組織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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