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綏中縣招聘中小學教師150人公告(4)
(3)連續(xù)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半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4)違反工作規(guī)定發(fā)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造成嚴重后果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單位工作秩序的。
試用期間,享受縣內公辦教師待遇。試用期計算在聘期內。所有聘用的新教師工資執(zhí)行綏中縣畢業(yè)生分配工資標準。
3、全部實行新教師任用合同制,受聘人員與用人學校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聘期為三年。用人學校與應聘者都要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條款追究責任。合同期內,被聘教師不得到縣內其它公辦校、園應聘,也不得借調或調轉到縣內其它校、園。
4、全部接受聘用學校的聘期工作考核,遵守聘用學校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響應縣委、縣政府、教育局和學校的一切號召,參與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并按有關要求履行職責。
5、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聘用學校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在綏中縣教育系統(tǒng)就業(yè)的機會。
6、參加工作時間依據辦理人事代理的時間確定。
7、起薪時間為2015年9月1日。
七、有關要求
1、2015年招聘新教師工作在綏中縣招聘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規(guī)范進行。
2、要加大招聘教師工作的透明度。實行陽光操作,真正做到“四公開”,即:招聘方案公開,招聘指標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錄取人員名單公開,以便更好地接受群眾監(jiān)督。
3、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決禁止利用招聘新教師之機搞不正之風,一經查實,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