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新蔡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公開遴選7名公務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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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新蔡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公開遴選7名公務員簡章
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fā)[2013]7號)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市縣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豫辦[2015]16號)精神,經(jīng)縣委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新蔡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為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遴選計劃
根據(jù)人員編制和工作需要,此次共公開遴選公務員7名。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報考范圍和對象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直各機關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中共黨員;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1980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辦法和工作程序
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按照發(fā)布遴選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與辦理轉(zhuǎn)任手續(xù)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遴選公告
縣委辦、縣政府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于2015年6月5日在新蔡縣人民政府網(wǎng)、新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及縣新聞媒體發(fā)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采取報考人員個人自愿并經(jīng)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在2015年6月5日8:30至6月12日17:00期間,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一寸近期正面同版彩色照片3張(紅底、藍底、白底均可),到縣紀委干部室報名。
2、報考資格審查
依據(jù)遴選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參加公開遴選的資格。
(三)面試
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縣紀委根據(jù)職位特點具體負責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據(jù)面試成績,按擬遴選職位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驗和考察人選。
2、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zhì)、道德品行、能力素質(zhì)、現(xiàn)實表現(xiàn)、工作業(yè)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要認真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五)公示與辦理轉(zhuǎn)任手續(xù)
1、根據(jù)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2、公示結(jié)束后,擬轉(zhuǎn)任人員進入遴選部門,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轉(zhuǎn)任有關手續(xù)。
中共新蔡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新蔡縣委組織部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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