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徐州醫(yī)學院附屬第三醫(yī)院人事代理人員招聘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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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蘇徐州醫(yī)學院附屬第三醫(yī)院人事代理人員招聘48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4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學歷、年齡、戶籍要求:
本次招聘中要求學歷均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
(1)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齡、年限照此方法計算);
(2)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01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
5.本科學歷須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頒發(fā)的英語考試四級證書或合格成績單,研究生學歷須提供六級證書或合格成績單。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2015年徐醫(yī)附三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7.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我市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0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其他情況可能影響公開招聘的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時間:2015年6月10日8:30-6月11日17:00
應聘崗位取消的考生改報時間:2015年6月12日09:00-12:00;
改報考生資格審核時間:2015年6月12日14:30-16:00。
應聘者如實填寫《江蘇省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
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戶籍證明(??飘厴I(yè)生提供);2.相關學歷證明(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3.本科學歷須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頒發(fā)的英語考試四級證書,研究生學歷須提供六級證書;4.各種《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4張。6.筆試費用100元。
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初審
1.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崗位表中的“其他條件”有特別要求的,考生須在“備注”字段中注明。
2、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如有滿足條件人員應聘,即可根據需要組織考核,以徐州醫(yī)學院附屬第三醫(yī)院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