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陜西榆林市剛性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3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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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陜西榆林市剛性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319人
為全面落實我市“522”人才計劃,進一步加強全市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榆林經(jīng)濟社會科學發(fā)展,根據(jù)《榆林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榆辦字〔2012〕155號)、《榆林市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實施細則(試行)》(榆辦字〔2013〕26號)、《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榆林市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的通知》(榆組發(fā)〔2014〕126號)和《關于做好2014年度事業(yè)單位剛性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有關工作的補充通知》(榆組發(fā)〔2015〕16號)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剛性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shù)量
2014年度全市計劃剛性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319名。其中:縣(區(qū))242名,市級及其他相關部門77名(具體引進單位、崗位和擬引進人數(shù)見附件1)。
二、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工作能力;
4.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二)引進對象
1.兩院院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和“三秦學者”等高層次人才和專家學者;
2.國內(nèi)“985”、“211”工程大學畢業(yè)或國(境)外大學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
3.具有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在實踐中取得創(chuàng)造性成果,達到省級以上技術水平的學科帶頭人;
4.其他需要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申報
1.不符合本次剛性引進的基本條件和引進對象范圍的人員;
2.不符合所報崗位專業(yè)及其它要求的人員;
3.在2014年12月31日前沒有取得相關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資格證書的;
4.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相關規(guī)定不適宜申報的。
三、政策待遇
根據(jù)《榆林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榆辦字〔2012〕155號)、《榆林市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實施細則(試行)》(榆辦字〔2013〕26號)規(guī)定,結合形勢發(fā)展實際,2014年度剛性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占用單位事業(yè)編制;
2.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等;
3.國內(nèi)“985”、“211”工程大學畢業(yè)、國(境)外大學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職稱的高層次緊缺人才給予30萬元安家補貼,分5年等額發(fā)放,同時5年內(nèi)每人每年享受2萬元政府生活補助;
4.符合引進對象范圍第一條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政策待遇一事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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