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佛山順德區(qū)社會創(chuàng)新中心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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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廣東佛山順德區(qū)社會創(chuàng)新中心招聘1人公告
佛山市順德區(qū)社會創(chuàng)新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以推動順德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創(chuàng)新為使命的一家法定機構,作為順德社會體制綜合改革的產物,圍繞“用創(chuàng)新方法解決社會問題”這個社會創(chuàng)新主題,致力于打造社會創(chuàng)新的智庫和樞紐。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職位編碼 | 崗位名稱 | 招錄人數(shù) | 戶籍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 | 其它 |
A001 | 高級專員 | 1 | 不限 | 40周歲以下(197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 | 經濟學、哲學、文學、歷史學、社會學類、公共管理類 | 1.具備較強的溝通及執(zhí)行能力,嚴謹細致;2.具備較好的歸納提煉能力,寫作能力強;3.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能力;4.具有團隊精神和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樂于并善于學習新知識和新經驗。 |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中心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符合報考職位信息要求。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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