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保定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崗5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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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保定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招聘教師崗56人公告
為滿足我市環(huán)境保護局等部門所屬24個事業(yè)單位用人急需,經市政府批準,擬為上述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0名,同時代為南市區(qū)招聘中小學及幼兒教師50名。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保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則
1、本次招聘為統(tǒng)一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有關部門配合;
2、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3、堅持德才兼?zhèn)浼懊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保定市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任職資格或技能條件等。其中,應聘南市區(qū)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可以平行或下行使用(高校、職業(yè)教育系列教師資格證除外),若教師資格證與畢業(yè)證所標專業(yè)不符,原則上以畢業(yè)證所標專業(yè)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以及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應聘;
7、《崗位信息表》中有年齡要求的按其要求掌握,無年齡要求的按35周歲以下掌握。計算年齡、基層工作(任教)經歷等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1月30日。
三、報名辦法
(一)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yè))。其中,某一崗位(專業(yè))報名人數(shù)不足3人時,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數(shù)量。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 12 月11日至14日,9:00-17:00
報名地點:保定市北市區(qū)就業(yè)服務大廳一樓(保定市北市區(qū)蓮池北大街339號,保定市青少年宮東側)。
參考乘車路線:火車站乘4路青少年宮站下車;市內途經51路、37路、22路等。
(三)報名資格審查采取初審加復審方式進行,初審由用人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南市區(qū)所屬學校由南市區(qū)文體教育局會同區(qū)人社局)負責;復審由市人社局負責。
其基本程序為:
1、應聘人員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保定市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Excel版本,考生下載后請勿改變其格式);
2、應聘人員到資格初審處資格初審;
3、初審合格人員到資格復審處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復審時須出示下列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有要求者)、教師資格證(有要求者)、(派遣證)報到證(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下同)、戶口本(有戶籍限制要求者)、證明任教及相關工作經歷(有要求者)的原件和復印件及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對所提交信息不實,甚至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應聘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到收費處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5、憑繳費發(fā)票和初審、復審合格的《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到收表處編號,將一份附相關證件復印件的《資格審查表》交收表處,另一份由應聘人員交招聘單位(初審處);
6、到匯總處拷貝應聘人員電子版《資格審查表》和照片,其中《資格審查表》中電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頭像、彩色(底色不限)、小2寸,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寬高比例為1比1.2-1.4左右,上傳到《資格審查表》照片粘貼處(所傳照片應與《資格審查表》中照片同版同底,具體要求詳見《資格審查表》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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