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朝陽市委政法委員會遴選事業(yè)單位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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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遼寧朝陽市委政法委員會遴選事業(yè)單位8人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和市編委辦共同組織實施,在市直事業(yè)單位范圍內公開遴選市委政法委下屬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職位
市委政法委面向市直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市綜治維穩(wěn)服務中心8名職員。
二、遴選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責任心強,熱愛政法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2.具有連續(xù)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是指取得事業(yè)編制身份后的工作經(jīng)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未滿試用期和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的;
2.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且沒有結論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處分期間的;
4.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選程序和方法
遴選工作按照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報考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打印填寫《中共朝陽市委政法委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正反面打印A4紙一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后,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對過,市委政法委五樓)報名。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資格初審。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負責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提供的材料、證件等進行確認。資格確認后,報考人員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注意事項。(1)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按開考比例重新確定遴選人數(shù)。(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考條件不符的,在遴選期間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3)報考人員自報名至遴選工作結束,除考試期間外,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的通訊方式不暢造成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組織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考試,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
一是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試卷從省以上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題庫選取,筆試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可以電話查詢。
二是面試。筆試結束后,按遴選計劃1:2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同時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及個人檔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需補充人員的,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將另行通知,面試人選名單及相關事項在朝陽人事人才網(wǎng)上公布。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滿分100分。
面試由市委政法委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方式,從外市聘請考官組建面試考官小組,考官不少于7人。
面試結束后,由市委政法委對報考人員成績進行加權匯總,按照筆試、面試6:4比例折合計算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疾旃ぷ髦饕疾靾罂既藛T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需補充考察人選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確定人選
考察結束后,市委政法委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入選人員,并在朝陽人事人才網(wǎng)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委政法委,2623139,261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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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