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嘉興平湖建設、交通系統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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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嘉興平湖建設、交通系統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人才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實施意見》(嘉人社〔2013〕45號)、《關于轉發(fā)〈嘉興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平委辦〔2008〕21號)規(guī)定,平湖市建設、交通系統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備案后,現發(fā)布招聘公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2014年平湖市建設、交通系統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1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平湖市建設、交通系統事業(yè)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戶籍不限。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和人才招聘會現場報名的形式。
1、電子郵件報名:
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至各招聘單位郵箱(報名表見附件2,電子郵箱地址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電子郵件報名人員須于11月8日9時至12時,到武漢人才招聘會(武漢科技會展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人才招聘會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8日9時至12時。報名地點:武漢科技會展中心。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附件2),并填寫完整帶至報名現場。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在人才招聘會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才允許參加考試。
現場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等無法提供就業(yè)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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