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丹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976人)(3)
4、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開考比例為1:2) 招考崗位予以取消,并將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忌鷪罂嫉膷徫槐蝗∠模梢栽谝?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考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5、填寫《報名表》和《準考證》中的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等內容時,要嚴格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崗位代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得漏填或錯填。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要填寫全稱。崗位代碼即為報考人員所報崗位的依據(jù),如果報考人員填報的崗位代碼與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崗位不相符合的,按崗位代碼認定。
6、報考人員查對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時,應依據(jù)《專業(yè)指導目錄》(見附件4)。招聘崗位有專業(yè)要求的,報考人員的專業(yè)名稱須與所要求的條件相符。
7、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組織及考試機構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