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退休后如果還沒有空缺的話,就只能給你一個副主任科員的待遇退下去,這樣的經(jīng)歷太讓人絕望了。”這是深圳市龍崗區(qū)橫崗街道辦執(zhí)法隊隊員王濤(化名)的心聲。
為了讓王濤們感到人生有意義,工作有價值,仕途有奔頭,據(jù)《南方日報》4月16日報道:“深圳日前開始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打破了公務員晉升的天花板。今后,一個公務員只要年度考評合格,即使一直做相同工作,20年后也將享受處長待遇。此舉將極大增加公務員的基層工作積極性。”
“處長待遇”,一個最實在的指標是:“只要工作盡責,考核達標,他的薪酬每年都可以得到提高,……只需花上24年的時間,就可從一名七級執(zhí)法員晉升為一級執(zhí)法員,薪酬也可以從7000元,上升到15000余元,不會低于走官道上升的處級干部的待遇。”
還記得,曾經(jīng)設想降低事業(yè)單位的工資水平,以縮小事業(yè)單位與其他低收入階層的差距。當時有人質(zhì)疑:為什么不通過提高低收入階層的工資來縮小差距?現(xiàn)在可以再問一句:為什么官場內(nèi)部縮小差距就做“加法”而不是減法了?這個“加法”一做,跟低收入階層的差距不是更大了嗎?
《南方日報》的報道說,在深圳各街道、辦事處等基層,有著很多像王濤一樣默默工作,卻仕途“渺茫”的普通公務員,由于職級較低,職數(shù)較少,他們在晉升發(fā)展過程中,都會很容易遇到職業(yè)的“天花板”:晉升無望,待遇難漲,進而應付工作,萌生離意。如果有機會當老板,賺大錢,估計他們不會來考公務員;當不了大老板,又對官場前途絕望,“萌生離意”,只能再退回老百姓堆里去,豈不更絕望?
即便是一個級別最低的公務員,他的工資待遇、各種保障,以及公務員身份所能集聚的社會資源,都不是無職無權(quán)無錢的普通民眾可以相比的。國企退休職工、下崗職工,要若干年才漲個幾十元、百把元退休金、低保金;公務員晉升無望便是“絕望”,普通民眾怎么活?
《南方日報》報道說:2008年8月,國家公務員局將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了深圳……2010年2月3日,深圳市政府一紙文件下來,改變了基層眾多“王濤”的命運。給公務員待遇做加法,工作效率何其高,阻力何其小,小到看不見,聽不到;那么,公開官員個人財產(chǎn),深圳能不能先試水?
公務員是社會精英,主流人群;公務員的價值觀,自然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晉升無望,便“應付工作,萌生離意”,這是什么價值觀?這種價值觀,跟胡錦濤要求的“權(quán)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有什么相通之處?這樣的價值觀及其指導下的利益分配機制,是將社會引領(lǐng)到公平、和諧的路上去,還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