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0年12月11日,成都雙流縣一交警中隊長稱“領導的車子馬上就要來”令堵塞車輛離開,在爭論中該交警說“我只管領導的安全、領導重要還是哪個重要?”的視頻被曝光后引起關注,有網(wǎng)友稱他說的是實話。目前該交警隊長已被停職并向當事司機道歉,稱其當天工作壓力大。
【標準表述】
[剖析]
“只為領導服務”,是對政府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背離。這表明當前在我國政府中仍存在部分素質較低的行政人員,也說明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實際操作中被部分地區(qū)扭曲甚至拋棄。
人民公安為人民”,這是公安的口號,也是公安的理念。若按此理念來解讀,公安并非僅僅是為領導安全而設,而是為人民為大眾而設。梁忠作為交警隊伍中的一員,在比較“正常”的執(zhí)法過程中,卻因“沉默的螺旋”而慘遭停職,既是自身的不幸,又是交警隊伍的不幸?;蛟S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至少不能大聲地公眾場合說,一旦成為“語錄”便會無情地淪為“壁虎的尾巴”被輕易拋棄或以保全大局,或以應付輿論,或以掩飾漏洞。
[啟示及措施]
在“只管領導安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問題,給了我們很多啟示,同時也需要我們轉變態(tài)度,要用“理性、平和、文明”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才能更好的促進警民團結。
公安部門積極快速應對媒體輿論的做法值得提倡。事發(fā)后,由于警方回應較及時,未造成非常大的負面影響。警方通過網(wǎng)絡正面、及時地回應,是一種現(xiàn)代文明執(zhí)法的延伸。這說明,警方的執(zhí)法理念在改變,這種態(tài)度值得贊賞。
路面交警的執(zhí)法態(tài)度和方式有問題。 在此事件中,雙方都希望道路交通暢通,不耽誤各自的事情。但是,由于都采取了激進的措施,導致雙方矛盾加劇,摩擦升級。作為交通警察,在具體處理事件過程中,由于不注意方式方法,言語激進,動作粗魯,以至于惹得群眾不滿,終于將此小事鬧大,引起軒然大波。而作為一名交通參與者,被交警的不當言行激怒后,憤然抓住了交警的不當言行來整治交警,以泄心頭的怨氣。當時如果雙方都能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大家能平和理性的對待,事情就會是另一種結果。
正確看待網(wǎng)民熱傳“只為領導服務”。平時,我們的警力被濫用,以至于給人印象就是交警很大一部分工作都是給領導開路,對領導百依百順,對群眾卻傲慢無禮,所以激起群眾的反感。但是實際上,交警很多時候,都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比如他們頂著烈日狂風疏導交通、上下班高峰時出現(xiàn)在擁堵路段維持秩序、打擊各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保障公眾交通安全、路面巡邏打擊車匪路霸飛車盜搶保一方平安。如果交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能更規(guī)范、更人性、更平和,群眾的抵觸情緒就會不那么大,警民間的關系就更融洽。這不但有賴每個交警的加倍努力,更需要警民間加強溝通,還依靠包括網(wǎng)絡在內(nèi)的輿論媒體的共同營造,而不是煽風點火斷章取義的不斷制造“輿論圍觀”事件。
將民主和法治緊密結合起來。一定要把民主和法治越來越緊密結合起來,讓法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能讓法治真正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得力武器。如果我們把民主和法治相分割相分離,那么法治在實踐中極容易反過來成為傷害公民合法權益的兇器,極容易喪失其在公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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