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15名公告
遼寧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2年盤錦市盤山縣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15名公告 已經公布,報名時間為2022年8月2日至5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全縣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更好地滿足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的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盤錦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盤人社發(fā)〔2013〕17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計15名。其中盤山縣信訪事務服務中心招聘8人;盤山縣宣傳事務服務中心招聘7人。
具體崗位詳見《2022年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外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2.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200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45周歲(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戶籍不限。
3.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4.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他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4)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5)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開展。報名人員需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j.panjin.gov.cn/13277/)下載并填寫《盤山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政審表》(附件3)。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日—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點:盤山縣人社局一樓西大廳。
3.咨詢電話:0427-3552176。
4.提供材料(原件當場審核后返還,復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1)《2022年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政審表》;
(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提供證明材料(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農墾集團由所在單位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鎮(zhèn)(街)、村(社區(qū))由所在鎮(zhèn)(街)黨委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國有企業(yè)由主管部門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以上證明加蓋公章)。
(4)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正反面;
(6)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張;
(7)學歷、學位等其他資格證明材料;
(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生自行登錄學信網查詢下載打印,網址:http://www.chsi.com.cn/);
(9)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開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有效報名人數需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3比例時,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否開考或調整招聘計劃,并及時通知削減或取消崗位的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6.注意事項:
(1)考試疫情防控按照盤錦市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執(zhí)行。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考生從報名到聘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無效或聯(lián)絡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聘用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統(tǒng)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參加面試。
筆試時間:2022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盤錦弘毅中學。
2.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面試人數1:2的面試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依次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盤錦弘毅中學。
3.公布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儗⒃诒P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微信公眾號網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儾⒘姓?,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二輪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公眾號公布。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領導小組提出(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及復檢費用均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開展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疾旌?,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見。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招考單位、招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用人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服務年限
新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年限最低為8年(含試用期)。(上級政策性改變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防疫要求
(一)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盤錦市對域外入盤人員管理政策,嚴格遵照盤錦市對域外入盤人員相關防控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以落實疫情防控需求。
(二)考生應提前到達報名現場及考場進行入場驗證。應科學佩戴口罩,聽從考務人員安排,考生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依次接受體溫檢測和身份驗證,所有考生體溫低于37.3℃,并向查驗人員出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無外地旅居史提供1周內核酸陰性證明,有外地旅居史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其中7天內有低風險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還需提供考點所在地3天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間隔時間需超過24小時),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報名現場及考場??忌鷱膱竺翱荚嚾涨?0天,不得赴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如本人原因導致不能正常參加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后果自負。
(三)曾出現疑似癥狀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應提供考試日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以及診斷證明。從境外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qū)來遼寧參加報名及考試的考生要提前做好10天隔離及核酸檢測,進入報名現場及考場時需提供近48小時內本人核酸陰性檢測報告。
(四)若考生報名及考試當天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應主動報告,積極配合,服從現場考務人員安排進行相關處置。經現場醫(yī)務人員排查后確定無需進一步排查的,轉移到備用考室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室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室(未出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予以補齊。如需進一步排查的,轉移到定點機構排查診治。
(五)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衛(wèi)生健康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yè)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備用考室考試。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生獨立應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忌趨⒖己屯悼键c途中,請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赴考場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
(七)考生參加筆試和面試的當天,如國家、省、市發(fā)布最新的疫情防控標準和要求,按照新標準和要求執(zhí)行。
五、其他說明
1.考試疫情防控按照盤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執(zhí)行。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微信公眾號實時發(fā)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訊設備不暢導致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由考生自負。
4.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棄權。
六、本方案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
報名咨詢電話:0427-3552176。
附件:
2022年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docx
盤山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2年7月21日
原標題:盤山縣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2_07/21_16/content-379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