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文昌市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19人)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不斷優(yōu)化我市市直機關單位公務員隊伍結構,培養(yǎng)一支適應海南自貿港和文昌國際航天城建設需要的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經(jīng)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職數(shù)
面向全省公開選調19名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具體詳見《文昌市2022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省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2周歲(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所在市縣或工作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截止時間至2022年6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限未滿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開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按照公告、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enchang.hainan.gov.cn/)、南海網(wǎng)(www.hinews.cn)等媒體上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4日9:00起至2022年7月4日18:00止。
2.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從公告中下載報名表等相關資料,并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及附件,詳細了解選調的對象、范圍、條件、報名程序、注意事項及有關規(guī)定等,根據(jù)本人條件選擇崗位。
3.報名網(wǎng)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120
4.報名材料:網(wǎng)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文昌市2022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所在單位、主管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同意(簽名蓋章)。
(2)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藍底)。
(3)身份證正反面(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學歷學位證書。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材料(帶有二維碼標識的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6)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材料。
5.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在報名時間內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審查意見要求,修改報名信息,補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審查。報名系統(tǒng)將于2022年7月4日18:00準時關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資格。
(2)報名時間內,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需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6.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文昌市人民政府網(wǎng)了解選調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
(三)資格審查
1.按照選調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環(huán)節(jié)人員。未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不再另行通知。
2.經(jīng)資格審查,選調名額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若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人數(shù)或取消選調職位,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忌埻咨票9芎米约旱臏士甲C,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將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wǎng)上另行公告。
(五)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均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人數(shù)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應提供考生本人《報名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證明等報考職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復審資格的,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排名順位遞補。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停止遞補。
3.面試。根據(jù)資格復審情況,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臨場應變等能力。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體檢
1.考察。采取等額考察的辦法,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序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且在考察人選范圍內的,一并進入考察。
2.體檢。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的,市委組織部結合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綜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要求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并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嚴格按照《海南省公務員調動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咨詢電話:0898-63335566
監(jiān)督電話:0898-12388
網(wǎng)站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36382885、36382867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