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臨高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61人)
為加強我縣社會治安管理,進一步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緩解基層警力不足問題,臨高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jù)《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海南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結合臨高公安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用為臨高縣公安局輔警工作人員。
二、組織實施
為確保招聘過程公開、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工作由縣公安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負責實施招聘。
三、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shù):61人。
(二)工作崗位職責
主要協(xié)助民警開展日常接處警、道路交通管理、社會面巡邏防控、維穩(wěn)處突、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執(zhí)行留置看護任務等。
四、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四)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身高、視力等,具體條件如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
(七)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依據(jù)《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和《海南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因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公示”欄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2022年4月26日至5月4日,共九天。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5日8時至5月11日12時。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3888)進入報名專區(qū),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網(wǎng)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tǒng)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清晰,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有效身份證(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合并成一張圖片);
(4)學歷證書;
(5)高中、中專學歷的退伍軍人還須上傳退伍軍人證照片;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同意報考的意見(加蓋公章);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9)報考崗位要求須提交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資格初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jù)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在2022年5月1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tǒng)將于2022年5月11日17:00準時關閉。如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shù)。
(三)考核辦法
1.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進行筆試,筆試成績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范圍為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公安基礎知識。人員、時間和地點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公示”欄公布。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公示”欄公布。
2.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入圍對象。對入圍人員進行體能測試,凡不合格人員一律淘汰。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人社部發(fā)〔2014〕48號),以實測達標為合格標準。體能測試項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三項,每一項體能測試成績必須達標才能認定為合格,凡有一項不達標的即認定為不合格,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如下:
注:體能測試中,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項目只能測試一次,縱跳摸高項目最多不超過三次,最終測試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測試項目其中一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入圍面試人選。
體能測試入圍人員、時間和地點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公示”欄公布。
3.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考試領導小組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信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因應聘人員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體測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4.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符合條件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入圍名單將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2)本次招聘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5.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及面試成績各50%計算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相同,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確定入圍人選: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會使用本地方言者。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依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擬聘用對象并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另外增加尿檢項目,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將有紀檢監(jiān)察人員參與,復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從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學歷等情況進行考察??疾觳缓细窕蜃栽阜艞壙疾斓挠枰蕴蕴纯荚嚲C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體檢、考察人員。
(六)公示
根據(jù)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輔警人員名單,并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經費
此次招聘的輔警為聘用制人員,不占用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按《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的擬聘用人員辦理用工手續(xù)。由臨高縣公安局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年限為2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如不能勝任工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若工作需要且勝任崗位職責工作者,可優(yōu)先續(xù)聘。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參照《臨高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方案》進行保障。其他待遇經費(如誤餐、差旅等)參照縣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
(二)報考人員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遺失身份證或身份證正在辦理當中尚未領取者,須由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或憑領取身份證的回執(zhí)參加報名及面試。
(四)凡報名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訓班,請各位考生依據(jù)知識點自行進行復習,謹防上當受騙。
八、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28279799
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898-68616550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