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招考工作人員15名公告
2020年廣東省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招考工作人員15名公告已經(jīng)公布,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7日至11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工作需要,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下半年對外招考15名員額內工作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 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和應屆畢業(yè)生。具體崗位要求詳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職位表》)。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職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
本次招考僅限上述“招考對象”中所限定的人員。
2.招考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
3.報考學歷。
(1)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yè)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大專學歷不能報考。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yè)均要求法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法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非法學,本科專業(yè)為法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法學學位。
(2)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yè)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符合對市外人員基本學歷要求的也可以報考。
本次招考對崗位學歷、資格有特別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的有關要求為準。
4.報考專業(yè)。
(1)報考者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符。專業(yè)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
(2)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最低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yè)為“數(shù)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yè)為“數(shù)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報考年齡。
各崗位的年齡要求具體按《招考職位表》有關要求執(zhí)行,年齡統(tǒng)計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出時間。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5.現(xiàn)役軍人;
6.未經(jīng)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的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網(wǎng)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以下簡稱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tǒng)注冊指南》(附件3)《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附件4)。
2.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10:00至2020年9月11日17:00;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開放時間:2020年9月23日10:00至2020年9月25日17: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經(jīng)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棄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的,將納入個人征信檔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另行公布。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招考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 60%;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guī)知識占40%。
(二)筆試時間
統(tǒng)一安排在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0:30。
(三)筆試地點
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四)參加考試防疫注意事項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嚴格履行防疫義務,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1.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guī)定、紀律要求和防疫要求,并通過考生服務系統(tǒng)簽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5),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jiān)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忌鷪竺匆曂瑸檎J同并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2.考生應自9月12日起,每天在“粵康碼”完成健康狀況申報直到考試當天。開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觸史、相關癥狀出現(xiàn)等變化的,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
3.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考試當天,考生須出示“粵康碼”(微信小程序搜索)和“粵康碼”內的行程卡(為提高查驗速度,請在考試當天提前將“粵康碼”和行程卡截圖)。不能出示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考生須自備個人防疫物品,全程科學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響身份核驗),有序接受體溫檢測?,F(xiàn)場測量的體溫不正常(體溫≥37.3℃),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6.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過發(fā)熱等疑似癥狀、有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或“粵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在隔離期內),考試當天還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未能提供相關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7.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8.外地來深的考生應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國(境)外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
9.如果屆時因疫情原因不能組織考試,將視疫情防控要求延期舉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20年10月12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ǎng)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
公開筆試成績時公布。
(二)地點
公開筆試成績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jù)擬聘用名額的5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shù)少于擬聘用名額5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5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公布的時間到報考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jīng)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1.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
2.報考者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或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詳見附件6,符合相應條件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時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崗位有工作經(jīng)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驗證明。
(2)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yè)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yè)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xù)。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全日制學歷無需提供學歷驗證證明,非全日制學歷需提供學歷驗證證明原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根據(jù)崗位需要,用人單位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工作業(yè)績和成果證明。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結果以辦理聘用手續(xù)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市住房和建設局自行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具體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組織,面試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忌鷳{本人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三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資格復審及考核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40%和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面試人數(shù),B代表公布的該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C代表進入該崗位的體檢人數(shù)。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shù)位(不實行四舍五入);同一崗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第一名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崗位由于總成績相同難以確定人選的,在擬聘人數(shù)范圍內按照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的優(yōu)先次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終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均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15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jīng)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網(wǎng)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jīng)公示,沒有投訴、經(jīng)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jīng)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施行一般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xù)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由于試用期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批準后進行人員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jīng)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招考公告發(fā)布之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日期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二)崗位要求的工作時間不包括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jīng)歷、兼(專)職工作經(jīng)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jīng)歷、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三)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guī)定及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數(shù)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shù)。
(五)招考查詢網(wǎng)址如下:
1.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http://zjj.sz.gov.cn;
2.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gjj.sz.gov.cn;
(六)對參加面試的市外報考人員,由報考人員提供正式發(fā)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報考人不超過1000元的交通食宿報銷補助。
(七)對符合深圳人才引進相關規(guī)定的市外戶籍聘用人員,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據(jù)本人申請給予辦理遷戶手續(xù)。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
4、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