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江資中縣考調公務員公告(10名)
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選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如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本次考調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考調資格??h委組織部可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的實際情況減少或者取消考調計劃。
(六)試用
用人單位對擬調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1個月。
(七)集體研究
用人單位根據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公示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員。
(八)審批
試用合格的,用人單位組織擬調人員填寫《資中縣公務員調動登記表》,向縣委組織部提出正式調動書面申請,縣委組織部公務員股復核,并按程序提交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后提請縣人事調配工作小組研究。試用不合格或因其他問題不宜調動的,由用人單位取消資格,不予調配。
(九)辦理手續(xù)
經縣人事調配工作小組研究同意的,由用人單位對擬調人選在調進調出單位內,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無影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配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有影響調配并經查實的,取消資格,不予調配。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即取消考調資格。
2.報考者須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個人郵箱,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凡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3.對面試、體檢、考察、試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放棄、審查不合格等出現(xiàn)的缺額,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可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考試不收取費用,不指定輔導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1.報考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者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調資格。
3.縣委組織部干監(jiān)股對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紀律者,按規(guī)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832-560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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