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貴州省息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4名公告
七、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進入資格復審考生的筆試成績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1的比例以內確定(含3:1),“不設置開考比例”且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的崗位,根據(jù)參加筆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數(shù)確定。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根據(jù)《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限制的崗位除外)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招聘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審查部門提交畢業(yè)證書、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此外,在職人員(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國有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其他性質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交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同級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4)。(報名時有工作單位的,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相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用人單位及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和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士兵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崗位的人員,屬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組織或鄉(xiāng)鎮(zhèn)黨委有效任職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屬村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填發(fā)的有效《當選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由村支兩委、居委會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縣級組織部門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任職或當選以來在崗工作且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5)。
報考定向招聘“居委會成員”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填發(fā)的有效《當選證》原件及和復印件以及由居委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縣級組織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任職或當選以來的在崗工作且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5)。
報考定向招聘“鄉(xiāng)村振興·同步小康”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所駐村、鄉(xiāng)(鎮(zhèn))黨政機關及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駐村)以來的在崗工作且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報考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易地扶貧搬遷戶”崗位的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還需提供縣級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易地扶貧搬遷戶還需提供縣級生態(tài)移民部門出具證明原件。
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及減少情況在“貴陽人力資源網”和“息烽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八、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考生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貴陽人力資源網”和“息烽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九、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
(二)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中,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具體情況見《崗位一覽表》),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大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shù)的,即可開考;少于招聘計劃數(shù)的予以調整。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開考,但參考人員需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guī)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3.在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4.進入體檢及以后環(huán)節(ji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屬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范圍內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十、體檢
體檢由縣公招辦組織,須在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和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如仍并列的,則以筆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若兩項成績同時并列的,需重新組織面試后,以新一輪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事后不予受理。
體檢結果由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體檢醫(yī)師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無疑義的,由考生簽字認可,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公招辦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y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特殊情況在體檢或復檢時需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縣公招辦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縣公招辦在“息烽縣人民政府網”(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十一、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己藘热葜饕忌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己藭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在縣公招辦的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擬聘用人員的考核工作??己藨斀M成考核工作組,工作組由2人以上組成??己私M應廣泛聽取意見,嚴格審核個人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寫出情況報經縣公招辦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十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 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息烽縣人民政府網”(www.xifeng.gov.cn/)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規(guī)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各招聘單位根據(j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同時,由用人單位持聘用文件、合同等資料到縣委編辦辦理上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接到通知的當日起,30日內與聘用單位簽訂試用期合同,逾期不簽訂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報聘用審批單位備案。
被聘用人員實行三年服務期(含一年試用期),定向招聘的需五年服務期(含一年試用期),服務期內,一律不予辦理調出本縣手續(xù)、不得參加縣外各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的招考,試用期滿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給用人單位和招考單位造成的損失,由被聘用人員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貴陽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訂立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jiān)督
認真落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guī)定,對違反回避規(guī)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紀委監(jiān)委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招聘和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過程中,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將會在“貴陽人力資源網”和“息烽縣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疫情防控及各項招聘通知、公告、信息等,請考生密切關注和及時查看,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參加各環(huán)節(jié)考試,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簡章》解釋權屬息烽縣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0851-87721344 0851-87727255
(息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監(jiān)督電話:0851-87721336
(息烽縣紀委、縣監(jiān)察委員會)
網上報名、繳費及準考證打印等技術咨詢電話:
0851-85287356 0851-88344013
附件2:息烽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3 息烽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0屆貧困畢業(yè)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xls
附件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注:僅適用于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參公單位、國有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其他性質單位在職人員).doc
附件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適用于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或居委會成員).doc
息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