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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逐級遴選法官公告(20名)

2019-07-12 14:09  |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逐級遴選法官20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19日,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分析案件事實、歸納爭議焦點、正確適用法律、制作法律文書等實際辦案能力,筆試時間為2019年8月10日。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容如下:
  為深入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優(yōu)化省法院法官隊伍結構,滿足工作需要,依據《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四川省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和遴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委組織部同意,省法院決定開展2019年度逐級遴選法官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職位

  面向全省中級法院逐級遴選員額法官20名,其中刑事審判法官3名,民事審判法官3名,行政審判法官2名,知識產權審判法官2名,綜合審判法官10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本次遴選,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具備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業(yè)務素質、職業(yè)品行,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在中級、基層法院擔任法官5年以上,其中報考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權審判法官職位的,應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含員額制改革前任職經歷;中級、基層法院任職經歷可累計計算)。

  因業(yè)務工作表現突出,近5年內榮記二等功以上,或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的法官,法官任職年限可放寬至4年。

  3.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4.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四級高級及以上,或一級法官(含正科級)任職滿3年;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四級高級及以上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2016-2018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審判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職位要求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任職年限等的計算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19年7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尚未結案的;

  2.近三年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無正當理由未完成上一年度基本辦案任務的;

  4.近三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員額法官崗位工作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省法院法官的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19日

  1.報名審查。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自愿選擇1個職位報名,并下載《2019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逐級遴選法官報名推薦表》(附后),準確、如實填寫后,提交所在中級法院政治部。

  各中級法院應充分尊重本人報考意愿,由政治部會同本院審管、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在報名推薦表上加蓋院章,于7月22日前報省法院政治部。

  2.調整計劃。遴選筆試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省法院研究,可放寬至2:1。放寬后還達不到的,可以由省法院在征求報考者本人意愿基礎上,進行調劑報名;調劑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職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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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公選干    四川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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