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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信陽市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招聘幼兒教師12名公告

2019-01-21 16:41  |  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4、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要求:報名人員報名和參加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點:上天梯管理區(qū)招商中心,報名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100分)。所有人員均免筆試,面試由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教育辦及鄭州鴻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具體實施。

  1、面試方式:(1)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50分;(2)、才藝展示(樂器、歌曲、舞蹈等),滿分30分;(3)、美術環(huán)節(jié):命題美術作品一幅,滿分20分。

  2、試講是在沒有學生配合的情境下,在一定時間按教學環(huán)節(jié)試講隨機抽取的某節(jié)課的內(nèi)容,并要求有板書環(huán)節(jié)。

  3、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

  4、面試時間: 見《面試通知單》。

  (五)體檢。根據(jù)面試成績及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在體檢中,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缺額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具體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六)公示。對體檢合格人員在將在上天梯管理區(qū)政府官方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后,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反映問題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

  (七)聘用,簽訂合同。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按照相關程序由鄭州鴻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依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由鄭州鴻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中止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用人單位如繼續(xù)使用,續(xù)簽聘用合同。

  五、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教師為(勞務派遣制)人員,不具有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身份。聘用人員聘用一年后可參加教師職稱評定。

  2、待遇:此次招聘的教師每人每月2600 元,加上社會保險(單位+個人+醫(yī)療大病險)部分為1112.40元,加每月管理費50元,費用合計為3762.40元。

  3、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

  六、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的幼兒園教師人員,全部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由鄭州鴻易人力資源公司聘用后,派遣至信陽市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工作。

  2、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前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取消聘用資格后的空崗,按照考試成績進行遞補。

  3、注意事項:請各位報名者注意,報名表上的聯(lián)系電話,請在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我們將相關事宜及時通知到您。

  4、未盡事宜由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教育辦及鄭州鴻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1:《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2019年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計劃表》.docx

  附件2:《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qū)2019年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鄭州鴻易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受委托發(fā)布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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