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省酒泉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22人公告
導讀:2018年甘肅省酒泉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招聘22人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2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華圖在線小編特別整理了公告相關(guān)信息,以下是公告詳情:
為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jīng)辦服務能力,根據(jù)玉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玉門市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實施方案》玉政辦發(fā)(2018)196號文件和工作需要,經(jīng)玉門市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玉門市志遠職業(yè)技能培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玉門市社會救助服務人員(以崗位簡表為準)。
二、招聘對象
具有玉門市戶籍,且符合社會救助工作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數(shù)量及期限
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2名(其中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18名,社會救助服務性工作人員4名),聘期三年。
四、崗位職責
此次招聘的服務人員為勞務派遣制人員,由玉門市志遠職業(yè)技能培訓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派遣至玉門市民政局和各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民政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崗位,參與實施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yǎng)人員生活救助、臨時救助及其他各項社會救助服務工作。
五、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quán)利;
2.具有玉門市戶籍,遵紀守法,政治合格,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安排,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語言溝通能力,能勝任社會救助等各項工作。
4、各崗位具體要求見《玉門市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崗位代碼簡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