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qū)招聘教師150名公告
導讀:2018年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qū)招聘教師150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9月5日-11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廊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廊人社發(fā)[2015]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2018年教師招聘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經區(qū)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事業(yè)編制教師150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專業(yè):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yè)不限,幼兒園教師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科限學前教育專業(yè)(專業(yè)名稱參照《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本科且學士及以上不限專業(yè);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5日至2000年9月5日期間出生的);
(七)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八)戶籍不限;
(九)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安次區(qū)2018年擬公開招聘教師150名。按學校層次分類如下:
(一)幼兒園教師45名;
(二)農村小學教師65名:語文教師19名、數學教師22名、
英語教師9名、音樂教師3名、體育教師6名、美術教師3名、信息技術教師3名;
(三)農村初中教師25名:語文教師7名、數學教師7名、英
語教師7名、物理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音樂教師1名、美術教師1名;
(四)農村高中教師15名:語文教師1名、數學教師2名、英
語教師2名、政治教師2名、化學教師1名、歷史教師2名、地理教師1名、生物教師2名、美術教師2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安次區(qū)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按照招聘信息發(fā)布、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擬聘人員審批及聘用八個步驟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9月5日在廊坊市安次區(qū)政務公開網(http://anci.lf.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完成。凡符合報名條件考生,可于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qū)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網上報名平臺(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fedu/)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fā)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開考比例: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特別緊缺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最低可降到1:2的開考比例。
1、報名時間:9月5日9:00-11日17:00。
2、報名繳費。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報名有效,否則報名無效。繳費時間:9月5日9:00-11日17:00。
3、考生完成網絡報名后,于9月19日12:00后登錄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qū)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網上報名平臺(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fedu/)打印《筆試準考證》。
4、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考生,享受報名考務費減免政策。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先報名繳費,考試結束后攜帶以下材料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費:
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及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9月22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