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區(qū)河池市事業(yè)單位招聘1208人公告(2)
(二)面試
1.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
招聘崗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必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報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招聘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將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給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同時,還應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等形式確認。
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由資格審查主管部門報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記錄并簽字確認。
面試入圍人選要核實《報名登記表》有關內容,并親筆簽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以實際發(fā)布的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網上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fā)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單位將現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則上,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面試前3天內進行。
4.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由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確定。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面試通知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fā)放。
面試時間:2018年7月中上旬。
5.面試方式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者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專業(yè))測試的方式進行。
各個崗位具體的面試方式以實際公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6.面試成績
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實際操作能力(專業(yè))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核人選。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崗位,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2)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專業(yè))測試的崗位,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實際操作能力(專業(yè))測試成績×50%。
7.面試組織管理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8.面試成績應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
(三)考試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六、體檢和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總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核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經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一)體檢
體檢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嚴格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考核
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承擔聘用工作的單位(部門)進行??疾靺⒄铡蛾P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按照好干部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而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志愿服務激勵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對于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民政等部門所屬,從事群眾工作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可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
體檢和考核時間:2018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與考核結果,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規(guī)定的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和聘用時間:2018年8月底前。
八、優(yōu)惠政策
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分值為3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九、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1.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發(fā)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
3.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
4.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報到的,以及報到后在試用期內無故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紀委監(jiān)察部門要全程跟蹤監(jiān)督。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fā)現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咨詢電話: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訓考試管理辦公室: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
2.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