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欽州靈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215人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qū)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fā)〔2015〕37號更正重印件)等精神,為適應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報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靈山縣62個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5名。為確保招聘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2017年廣西欽州靈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215人公告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9日-1999年10月9日期間出生)。對因工作需要放寬報考年齡的崗位,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年齡可適當放寬:
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1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2017年靈山縣事業(yè)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表》。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編在職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原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廣西區(qū)范圍內;
(三)獲得國家承認中專(高中)學歷的人員報考的,其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欽州市范圍內;
(四)駐靈隨軍家屬報考的,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本次招聘考試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服役、辭職、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10月9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崗位及考試方式
1.綜合類(管理和專業(yè)技術)崗位99個、名額148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
2.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需筆試和面試類崗位14個、名額17名。
3.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免筆試類崗位38個、名額48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需要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
4.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免筆試面試類崗位2個、名額2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指的是由政府舉辦的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并提交《2017年靈山縣事業(yè)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靈山縣人才市場(靈山縣縣城江南路十里段363號,即靈山縣就業(yè)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院內)
4.聯系電話:0777-6519678、6519676、6886286。
(二)繳費標準
報考費標準:按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每人繳交考試費100元(50元/科,共兩科)。
(三)報名結束后,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專業(yè)審核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取消報考資格。
(四)準考證制作和發(fā)放時間
《準考證》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作??忌鷧⒓涌荚嚂r,若發(fā)現考生身份信息與準考證上個人信息、粘貼的照片(應與報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如筆試準考證出現打印錯誤、信息模糊等問題,請及時與制作單位聯系。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收據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結束。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筆試工作由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與科目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09∶00—11∶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的分值各100分。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