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泰安肥城市招聘教師280人公告(3)
七、選崗
體檢合格,報考同一學段職位的同一學科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選擇崗位要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逾期不選崗以及不簽字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可在規(guī)定的最低合格線以上,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肥城市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肥城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538—3210210 0538-3219119
肥城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www.fcjyj.gov.cn/zhenggongke/zgkgwtz/2017-07-18/44733.html